齐鲁工业大学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细则
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及管理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教学工作运行状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和推广教学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更好地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建立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和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监控与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任职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
2.思想品德优良,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3.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自愿为学校师生服务,关注学校的教学工作,参与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4.善于发现问题并积极提出改进建议;
5.学习成绩优良,并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二、组织机构及管理
1.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学评估中心、学生处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设工作组。校学生会学习部长为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组组长,各学院(部)学生会学习部部长为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组副组长。工作组组长负责对副组长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副组长负责本学院(部)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2.学生教学信息员是由副组长按本学院(部)每班一位学生选派(原则上由各班学习委员担任,也可以由学生推荐本班级符合任职条件的学生担任);
3.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由教学评估中心负责管理,学生处和校团委协助组织。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1.反映学生对学校在教书育人、教学管理、教学过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是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条件方面的意见;
2.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3.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4.反映学生的上课纪律、出勤、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方面的情况;
5.反映其它认为需要反映的教学问题;
6.及时向学生反馈学校有关教学信息。
四、工作方式与程序
1.学生教学信息员及时收集整理教学信息,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信息反馈至教学评估中心;
2.按教学评估中心和学生处、团委要求,组织开展教学专项调查等活动;
3.每学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或座谈会1~2次。
五、考核和奖励
教学评估中心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的数量与质量、出席会议以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定期对信息员进行考核,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撤换。
六、任期
学生教学信息员任期一年。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表现,教学评估中心提出意见,与学生处、校团委协商更换。学生教学信息员如中途退出须事先向教学评估中心提出申请。
本细则由教学评估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