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修订与完善教学督导评价体系与各类评估(评价)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1作者:设置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整改方案》要求和部门工作安排,日前,评估中心就学校科教融合工作进行了积极思考、研讨并联系部门工作实际,对当前专家督导、课程评价、专业评估等校内教学质量评价方式进行查缺补漏,完善了一系列教学督导与评价(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一是重视加强实践环节教学督导,新制定了校外毕业实习督导、课程设计(现场)、校外生产实习等实践督导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二是突出科教融合及德融课堂的重要性,修订了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实验教学、毕业设计(论文)等一系列督导评价指标体系;三是为了提升专业评估及课程评价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修订了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和《本科课程评价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评估范围、原则及程序,重点修改补充完善了评估内容,增加了专业达标、科教融合、德融课堂等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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