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第17周周五开始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形式:网上评价。
二、评教时间: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安排在2018年12月14日-2019年1月2日。
三、参评对象:所有在校生。
四、评教方法:学生可在任何一台能够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上登录新版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学生评价菜单后点击进入评价,对每门课程进行评价。
五、评教要求:学生评教是学生维护自身学习权益的重要方式,是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关教学单位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学生参与评教工作,确保学生全员参评、高质参评,客观、真实地反映教师的教学状况,为教师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的信息。
学生不参与网上评教,将不能进行成绩查询,其后果自负。
六、评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学评估办公室,电话:89631693。
七、重要说明:评教时可能有学生反映评教系统中存在教师未授课情况,这是因为评教系统中的课程信息是从教学系统中的教学任务中提取的,而所有需评价的教师均是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配备的教师,评教系统无法修改相关信息。如有此情况,请通知学生可先按评价规则对教师进行虚拟评价(否则评教系统无法运行);评价结束后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1月3日将有关教师姓名及课程汇总后报教学评估办公室,将在汇总成绩时删除此类情况。教学评估办公室邮箱:pjb@qlu.edu.cn。
教务处(评估办)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操作步骤
1、学生通过学校主页登录新版教学管理系统,点击学生评教。
2、进入学生评教页面后,会显示正在进行的测评活动,请点击“进入评价”按钮。
3、点击“进入评价”按钮后,会弹出关于“评价说明”的对话框,请仔细阅读,而后点击“确定”按钮,稍等片刻,就会进入正式评价页面。
4、进入评价页面后,请点击“评价”按钮,依次评价各位授课教师。
5、评教时,先选择A、B、C、D、E等级,而后根据所选等级再次选择相应的分数进行评价。
6、评价完每位老师,请不要忘记点击“保存”按钮。
7、完成所有老师的评价后,请务必点击“提交”按钮,